联盟会员管理办法

为倡导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团结”的志愿者精神,科学、合理、有效地使用会员资源,以规范和促进公益服务和发展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 

(一)   海西公益联盟会员称为:联盟会员

联盟会员,是海西公益的核心群体,对组织管理运作起到了重要作用,对组织发展有着不可忽略的推动作用,联盟会员同时也是海西志愿者。

志愿者,是指不为物质报酬,基于良知,信念和责任,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。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一定的要求与程序在联盟注册登记、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。

联盟会员与海西志愿者的区别是:前者在组织管理人员任命中拥有优先权,同时也须承担一定的组织事务的协调、安排甚至管理等工作。

 

(二)   会员的基本条件

1 、会员条件:年龄在18周岁以上(特殊情况可降低),60周岁以下,遵纪守法,自愿从事义务工作,有爱心,乐于奉献,并热心公益事业,承认本联盟章程,履行入会手续,并接受制度管理者,均可申请成为海西公益联盟会员;

2、 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公益服务项目,从事一定时间的公益服务工作。

 

(三)   会员的主要任务

1、自愿选择服务项目,为有困难的对象提供志愿服务;

2、根据本联盟的安排参与扶贫济困、社会公益等志愿服务工作;

3、承担临时性、突发性志愿服务任务(如大型慈善活动、救灾、紧急救援等);

4、从事具有专业技术要求的志愿服务工作等。

 

(四)   会员的入会手续及流程

1、认真仔细阅读《联盟章程》、《会员管理办法》、《联盟管理制度》等规章制度。

2、入会者提出申请,并出具有关身份证明,填写《海西公益联盟会员登记表》,并交个人一寸证件相2张。

3、根据会员参加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,经审查合格后登记注册为正式会员,会员可以正式向联盟提出申请领取《海西公益联盟会员证》及《海西志愿者工作牌》、《会员服装和帽子》等。

4、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的专长、爱好,选择服务项目。

 

(五)   会员的权利

1、本联盟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2、对所参加组织和会员活动有知情权;

3、有了解参与服务工作的价值及成效的权力;

4、有获得工作指导和参加会员培训机会的权利;

5、对本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
6、有选择与个人技能和兴趣相符的服务项目的权利;

7、参加本联盟的活动;

8、取得本联盟服务的优先权;

9、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
 

(六)   会员的义务

1、遵守法律法规,遵守本章程,执行本联盟决议;

2、维护本联盟的合法权益;

3、接受本联盟的指导、管理、监督;

4、完成本联盟分配的工作,自觉承担志愿服务;

5、向本联盟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
6、履行对海西公益联盟组织内相关资料的保密义务。

(七)   会员行为规范

1、言行文明,态度热情。服务时态度要友善、热情、细致,提供一流服务品质,展现会员的良好形象;

2、举止端庄,衣着整洁。上岗服务期间,会员必须佩带会徽或工作证, 会员服会员证,仪表端正,举止稳重,文明礼貌;

3、遵守纪律,忠于职守。会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,遵守组织纪律。一旦承诺,无论是临时服务还是定期服务,要信守诺言。服务要守时,如因事拖延或不能上岗,必须提前通知工作项目负责人和服务对象。

4、会员之间要密切协作,互相鼓励,共同进步,平等相待,谢绝馈赠。尊重服务对象的个人习惯、传统和信仰,不可将自己的价值观念强加给对方,尊重服务对象的私人资料,不准随便公开。廉洁自律,不以任何理由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或委托服务对象办事。

 

(八)   会员的劝退

——会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,本联盟可对会员进行劝退:

1、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;

2、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本联盟工作安排的;

3、没有特殊情况下连续三次不参加活动或者6个月内参加活动次数少于三次的;

4、不遵守纪律造成服务对象损失或影响服务活动成效,造成不良影响的;

5、用会员的名义从事营利性或非法活动的;

6、年服务时间不满48小时的;

7、违反本联盟会员管理有关规定的;

8、不尽详细的请以章程为准。

说明:会员被劝退或取消会员资格后,一年内将不再接受入会申请。

 

(九)   附则

1、本办法由海西公益联盟理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;

2、本办法自2012年3月25日起实施。


福建省爱心帮扶公益协会 · 海西公益 · 海西公益文化节版权所有
CopyRight 2010-2024 www.hxgongyi.com © All Rights Reserved.  闽ICP备09052571号

扫一扫上面二维码
加海西公益微信好友